明朝对西藏名义上有管辖权实则只有册封权
从大的方面来看,明朝看似对有实际管辖权,但是严格意义上,大明对并没有实际的管辖权,这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怀柔之策,不过明朝对还是有册封权的。
,明时称乌斯藏。藏族人农牧业并重,农产品有小麦、荞麦、青稞等。藏族的上层和各个部族的酋长构成各级封建主,这些封建主占有大量农奴和牲畜,对藏族人民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
地区盛行教,内部有很多教派,互相争夺统治权。元朝元世祖忽必烈封花教首领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并以其为的首领,在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八思巴死后,元朝政府赐号为“大元帝师”龙井茶,从此,他的徒弟承袭大宝法王的,都称为帝师。
洪武二年(1369年),明朝政府在平定陕西后,即派使臣到地区广行招谕,宣布承认元朝所授僧侣的封号,接着又派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到,“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
于是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于洪武六年(1373年)亲自来到南京,明朝政府根据他所举的原来受元朝所封的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六十人,各授为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官。并封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
明朝政府从洪武四年(1371年)到洪武六年(1373年),陆续在地区设置了乌斯藏、朵甘卫指挥使司以及宣慰使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行政机构,并颁给印信和官服。洪武七年(1374年)升朵甘、乌斯藏两卫为都指挥使司。
明初时,帕木竹巴僧章阳沙加监藏,在地区有较高的威望,元朝封为灌顶国师,“为番人推服”。明朝政府于洪武五年(1372年)仍封他为“灌顶国师”,赐予印信,并要他调解朵甘僧赏竹监藏与管兀儿的纷争。赏竹监藏在他的影响下,接受明朝政府的封赏。洪武八年(1375年),明朝政府在帕木竹巴地区设万户府。
章阳沙加死后,由其徒承袭国师乌茶。永乐四年(1406年)封为阐化王。其后,每一代阐化王都由明朝政府册封。明朝政府陆续在地区封授了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阐化王、辅教王、赞善王、护教王和阐教王八个主要的王和法王。他们大都有一定的封地,接受明朝政府的管理。
为了适应经济联系的需要龙井茶,永乐五年(1407年),明朝政府组织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及必里、朵甘、陇答诸卫,发动所属藏汉人民修筑从雅州(四川雅安)到乌斯藏的驿路,“复置驿站,通道往来”。永乐十二年(1414年)品茶文化,明朝政府派遣使者宦官杨三保到乌斯藏,又命阐化王、阐教王、护教王、赞善王等“共修驿站,诸未复者尽复之”。经过这两次修筑,自是“使者往还数万里”龙井茶,“道路毕通”,使与内地的联系更为方便。
明朝政府还制定了的僧官制度。僧官分为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各等级。法王是最高级僧侣,奉明廷封授,法王没有任命下一级僧官的权力,法王以下的各级僧官也都由明廷任免。
随着明朝政府在地方统治的建立和巩固,内地和地区的经济交流也日益频繁。在朱元璋时期龙井茶,明朝政府就与地区进行广泛的贸易。当时秦州(今甘肃天水)、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松潘等地,都是汉藏两族进行贸易的重要地点。
藏族主要是用马来换内地的茶。朱元璋时,在一次贸易中明朝政府就“运茶五十余万斤,获马万三千八百匹”。明武宗朱厚照信奉佛教,喜欢学习藏语。一次命宦官刘允出使到乌斯藏往迎“”,所携茶盐以数十万计”,装载船只运输,到临清时清漕运为之阻滞,“入峡江,舟大难进,易以,相连二百余里”,刘允“率将校十人,士兵千人以行”。可见当时运藏茶盐数量之巨。
明朝政府为了与藏族进行茶马贸易,对天全地方的人民免除其他徭役,“专令蒸造乌茶,运至岩州,置仓收贮,以易番马”。除茶马贸易以外,明朝政府还向藏族供给绸缎、布帛及食盐等,藏族还向内地供给氆氇、画佛、铜佛、铜塔、犀角等。
但这种由官府主持的贸易不能满足藏汉两族人民生活的需求。因此,汉藏两族人民往往突破明朝政府的禁令进行民间贸易。明朝政府也曾开放禁令,“听商人交易及与西番市马”。有些藏人“专务贸贩碉门乌茶、蜀之细布,博易羌货,以赡其生”。明朝政府的官员到去,也多私带茶和丝绸去进行交易,有的多达数万斤。
地区与明朝政府还有一种“朝贡”贸易。的僧俗官员定期到明朝政府来朝见皇帝,他们都随带马匹和其他地方特产,如画佛、铜佛、铜塔、珊瑚、犀角、氆氇、刀剑等,贡献给皇帝,明朝政府则以绸缎、布帛、茶、钞等回赐。这种“贡”、“赐”关系,实际上也是一种贸易。有的责使回去时,就“以赐物易茶”。
明朝皇帝为了夸耀自己,回赐物品的价值往往超过进贡的物品,所以明朝政府虽然对贡期和贡使有一定的限制,“三岁一贡,贡使百五十人”。但“番人素以入贡为利,虽屡申约束,而来者日众”。有的年年都来朝贡,甚至一岁再至,朝贡的人数也越来越多。
阐化王,宣德、正统间入贡的不过三四十人,景泰时起数渐多至三百人,天顺间达二三千人,到成化时人数更多,往来于道路,络绎不绝。成化十八年(1482年)礼官言:“近赞善王连贡者再,已遣四百十三人,今请封请袭,又遣千五百五十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辅教等四王人贡,“使者至二千八百余人”。
嘉靖十五年(1536年)大乘法王“偕辅教、阐教诸王来贡,使者至四千余人”。这些情况,说明当时地方与明朝政府往来的密切和贸易的繁盛。
明朝二百多年中,地方一直服从明朝政府的管辖,使明朝“西陲宴然,人民之间往来频繁,茶马等贸易也始终不断。茶马贸易成为汉藏两族人民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明初,宗喀巴在创立了新噶当教派(又称格鲁派)。宗喀巴出生在青海西宁地区,洪武五年(1372年)到求佛法。
在那里,他认真钻研了各种佛教经典,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积极参与宗教活动,成为一个很有声望的人。当时,教僧侣与封建领主勾结,垄断寺院,生活腐化,公开娶妻生子,酗酒耽食,贪婪成性,自恣,有的甚至借口修密需要女人,强取民间,有的借口法事需要,挖取活人心肝作供品。这对统治阶级利用宗教控制人民的思想,是极为不利的。
宗喀巴看到这种情形,决心进行宗教改革。这时,统治地区的是阐化王扎巴坚参,他对宗喀巴的主张极力支持。永乐七年(1409年)藏历正月初一日至十五日,在扎巴坚参的支持下,宗喀巴在拉萨大昭寺主持了历史上罕见的大祈愿会,从各地赶来参加的僧众超过一万,观光的俗人达几万。
这个大会的召开,使宗喀巴成为教界最有地位的人。会后宗喀巴在拉萨之东五十里旺古尔山旁创建甘丹寺,从此逐渐创建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新教派。这个新教派即新噶当教派。
它禁止僧侣娶妻生子,崇尚苦行;对于佛经的研究极为重视,建立有系统的、规模很大的教学组织;要求僧侣穿黄衣戴黄帽,因此又称为黄教。宗喀巴死后,按照宗教的说法,他的两个大世世转生,叫“呼毕勒罕”(藏语意为化生),传其衣钵,这两个即为后来的和班禅额尔德尼。
宗喀巴刚建立黄教时,在的影响不大,但他和明朝政府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得到明朝政府的有力支持。永乐十二年(1414年)宗喀巴派他的释迦也失进京朝见,明朝政府封授他为“大慈法王”。到万历时,传到三世锁南坚错,黄教势力日益扩大,当时蒙古族的俺答汗也崇信黄教,他把锁南坚错请去传教,这就使黄教在蒙古地区也广为传播。
而在本地信仰黄教的人也越来越多,称锁南坚错为“”,形成“诸番莫不从其教,即大宝法王及阐化诸王亦皆俯首称”。俺答汗尊锁南坚错为“圣识一切瓦尔齐”,这是称呼的由来(以前两世并无的称呼,是以后追加的。“”为蒙古语,意为大海,表示尊敬)。俺答汗还劝锁南坚错向明朝政府请求敕封,于是锁南坚错就写信给当时明朝政府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得到了明朝政府的赏赐和封授。乌茶